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
案件名称
丰田汽车公司与株式会社电通集团新设合营企业案
交易概况(限字内)
首先电通拟向南北社进行出资,本次出资完成后丰田与电通对南北社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6%和34%。
其次,南北社拟进行减资,并通过股份转移,将届时已发行的全部股份转移给一家新设公司(即丰田与电通合营事业的持股公司)。本次股份转移完成后,南北社将成为该新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进行更名。而丰田和电通将共同控制新设公司(丰田与电通分别持股66%和34%,以下简称“合营企业”)。之后,合营企业拟另外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。
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
1、电通
电通的主营业务为广告业(广告、市场营销服务及内容产业)、信息服务业等。
2、丰田
丰田的主营业务为汽车(轿车、微型车、两箱车、运动型多用途汽车、卡车等汽车及其相关零部件、用品的设计、制造和销售)、金融(为促进本公司和本公司相关公司制造的汽车及其他用品的销售,而开展的金融以及车辆租赁事业)、信息通信事业,以及与汽车业务相关的其他业务。
简易案件理由(可多选)
√1、在同一相关市场,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%。
□2、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%。
□3、不在同一相关市场、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,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%。
□4、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,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□5、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,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。
□6、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,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。
备注
1、相关产品市场:广告营销传播市场
相关地域市场:中国市场
市场份额:电通[0-5]%;丰田[0-5]%
2、相关产品市场:广告媒体购买市场
相关地域市场:中国市场
市场份额:电通[0-5]%;丰田[0-5]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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