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车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丰田牌等

标的名称

沈阳车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丰田牌等13辆汽车分别转让

转让底价

.9万元

(详情请见下方:车辆处置信息表)

车辆明细

转让公告

一、关于本次转让车辆的基本情况1、受转让方委托,本次转让的车辆共计13台,均为未进行机动车登记的国五排放标准库存车辆,各标的底价及详细情况见本项目《车辆信息表》。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以车辆的标的名称进行专场动态报价,竞买时请所有意向受让方务必记住网络竞价车辆的标的名称。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、本批车辆信息表等相关公示具体内容、沈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动态报价须知》,竞买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登记,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经了解上述及本公告全部内容,充分理解并认可所有内容,并承诺遵守。2、本次转让标的交易服务费为成交价5%。3、本次转让的所有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,如需维修、维护、加油、加水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。转让方及评估报告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、车辆参数、行驶里程等数据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,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,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。网络竞价成交后,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,车辆不予退换,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;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的披露,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,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,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报价。4、车辆登记受让方务必于签订《车辆转让协议书》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(转让方提供货物进口证明书、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、车辆一致性证书、车辆发票)。车辆登记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。该批次车辆现有手续完备,均为国五排放标准,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拟登记地区车辆落户规定。如出现无法登记等特殊情况,转让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。5、受让方一旦按照约定的时间、地点提取成交车辆,即意味着车辆交接已经完成。由本车引起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、经济责任概由受让方完全承担。6、本公告等规定和文件,均作为合同(协议)的有效附件,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7、项目在披露期间,可能发生项目内容变更、中止、终结等情形,竞买人须自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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